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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检发布第六批指导性案例

最高检发布第六批指导性案例
最人民检察院7月9日发布第六批共四个指导性案例,对各级检察机关办理核准追诉案件做出具体规范指导。案例中既有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核准追溯的案例,也有对真诚悔罪、积极消除犯罪影响、获得被害方谅解的犯罪分子不再追诉的案例。
据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介绍,我国刑法根据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确定了5年、10年、15年、20年、4个挡次的追诉实效期限,原则上只要经过上述期限,对相应犯罪就不再追诉。但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、死刑的犯罪,超过20年追诉期限后,认为必须追诉的,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。
问题解答:
1: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、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,在追诉时效内,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,超过追诉时效,司法机关就不能在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2:我国刑法根据法定最高刑确定5年、10年、15年、20年4个档次的追诉实效期限,原则上只要经过上述期限,对相应犯罪就不在追诉。
3: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、死刑的犯罪,如果20年后,认为仍然必须追诉的,应报请最高检做出核准追诉结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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